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

生活瑣事之【我笑了】

13號小黑失竊後,
天天要在家與火車站之間
來回走各20分鐘的路程。

加上最近被趕鴨子上架~~
自己承辦一個案子。
除此之外,
同時仍得支援其他代書的工作。
於是常常會加班,
連中午都少能休息。
晚上回到家都是十點多
甚至十一點多,
根本沒看書的時間。

這讓我除了累
還覺得心情開朗不起來。

週日小黑失竊
報完案離開派出所時是十點多。
員警嫌上網登錄失竊案麻煩,
口頭上說要幫我找個兩天 ,
若沒找到再做筆錄。
但隔天才下午一點出頭,
就來電說「找不到」,
讓我找時間去做筆錄。

為此,我特地擱下工作趕回基隆~~
因為他說晚上八點他就下班了。

我七點多打電話去時,
他卻說他沒在所裡,
且等會就要下班了,
讓我等他休完兩天假回來再做。

今天,我不得不加班到剛剛
十一點多了才下火車。
一下車就趕緊打電話聯絡他,
沒想到他又說他不在所裡,
要我明天再和他聯絡。

我開始不開心了!
其實,有數位親戚及朋友是警員與警官,
我大可請他們幫我處理。
但我想:「小事,不要麻煩太多人」
照一般程序完成就好。
可是這位警員的行為讓我覺得離譜了!
因此覺得很悶,
也打算明天要「動用關係」........

此時我尚在行進中,
剛好路過一家俗稱「歌友會」的那種卡拉OK,
一個五音不全兼台灣國語的歐巴桑歌聲傳了出來........

聽到這完全稱不上悅耳的歌聲,
卻忽然〝醒了〞,覺得:
「有什麼天大不得了的事值得讓自己不開心?」
「不開心的時候,唱唱歌、吼一吼」
「發洩完了就繼續完成該完成、想完成的事吧!」
於是我笑了。

3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好蜥^++++^

有沒有想過用腳踏車代步呢??
或者乾脆把哆啦a夢摩托車帶回來:)

匿名 说...

有事情打110報案比較好
110有紀錄可查
跟當地派出所報案容易被吃掉

匿名 说...

我是打110報的案啊
不過110也沒好到哪裡去
(請參照http://hktwkl.blogspot.com/2008/07/blog-post_5253.html)
今天想了想
還是決定打電話
聯絡我那個在該所直屬分局的堂哥
他說是因為該所接獲該區域
太多失竊機車案
所以可能有點心態....了
但也說他們的處理不妥當
然後幫我打電話提醒該員這件事
等等禪修課結束我會去做筆錄
到時看看他(們)的態度如何嚕!

至於樣品姐姐說的嘛........
腳踏車在一般道路代步這事
其實我不很贊成
因為安全性並不高。
另外,
現在隨便一輛機車也要數萬元
因此我還在努力考慮中^^"